投标人
投标文件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3)标底与最高投标限价的规定
(4)开标相关要点
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评标相关要点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中标和签订合同
招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投标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五种情况):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属于与视为投标人相互串标情形的区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5种情形)
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3种情形)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应当否决)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种情形)
违法行为 |
法律责任 |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 |
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给予警告 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 |
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 |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