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注册业务)
1、二级建造师什么情况下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二级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延续注册、初始注册(逾期)、增项注册(逾期)的必要条件。未及时延续注册,已过注册有效期的,需要参加相应学时的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证明后,申请初始注册(逾期)。
(1)注册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申请延续注册情形:
例: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的,可在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注册时应提交不少于12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其中公共课60学时,专业课60学时;有增项专业的,在公共课继续教育有效的时段内,应提交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2)取得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或增项注册(逾期)情形:
例: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2023年6月4日,在2026年6月4日及之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不少于12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其中公共课60学时,专业课60学时;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超过3年的,申请增项注册时,需提交所增加专业60学时专业课的继续教育证明。
2、如何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
答:本市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登录“上海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完成相应的线上培训课程学习,完成后报名参加线下考试,考试通过后在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平台下载继续教育证明。
3、如通过平台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证明,其有效期是多久?
答:二级建造师登录平台报名后,应在3年内完成学习并通过线下考试取得继续教育证明,有效期自取得证明之日起3年。
4、在培训平台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后,如何参加线下考试?
答: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具体场次和考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二级建造师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线上课程学习后,可在培训平台中报名并选择次月的考试日期。
5、二级建造师在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取得继续教育证明的,申请注册时,如何提交证明?
答:继续教育学时信息与注册系统实时对接,申请注册时信息将自动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
6、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是否支持多个注册专业同时学习和考试?
答:多专业可以同时学习,但线下考试需分不同日期参加。
例:二级建造师有两个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可先选择完成建筑工程120学时继续教育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续注册申请,一旦审批通过,其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建筑工程专业有效期自审批通过时间增加三年,而市政公用专业有效期仍保持不变。
(2)若多专业同时报名学习取得继续教育证明后,申请延续注册,系统将自动比对每个专业是否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即建筑工程120学时(公共课60和专业课60)和市政公用60学时(专业课)继续教育证明),一旦审批通过,两个专业的证书有效期均自审批通过时间增加三年。
原文标题: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注册业务)
原文来源:上海建筑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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