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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刘丽波等3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的公示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06-04 08:17:00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吉林省建造师注册实施细则》(吉建管[2007]21号),经审核,刘丽波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已公示的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均可向我处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省政务大厅4楼9号窗口
邮政编码:130051

  电话(传真):0431-82752996联系人:杨滨

  附件:刘丽波等3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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