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取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方便各建筑业企业尽快退取于2014年6月16日前送交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但至今未退取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经我办整理,现将2014年6月16日前提交但未退取的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退回至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未退取材料的各建筑业企业于2014年6月25日起尽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并退取材料。即日起,我办不再办理2014年6月16日前送交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但至今未退取的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的退取工作(省属企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