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各地证监局是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对证监局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派出机构共同对中国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五位一体”监管体系:2007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期货监管协调工作规程(试行)》, 建立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局、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共享资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合力监管”的原则,监管协调机制各方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顺畅、反应快速、监管有效的工作网络,保证了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监管效能的有效发挥。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维护其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在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中,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协调机制的规则制定、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2000年12月,我国成立了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期货业协会由会员、特别会员和联系会员组成。
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相关活动的机构。
特别会员是指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联系会员是指经各地方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设立的地方期货业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重要的自律监管机构。
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内容:
(1) 对会员资格审查。
(2) 监督交易行为规则和程序的执行。
(3) 制定客户定单处理规范。
(4) 规定市场报告和交易记录制度。
(5) 实施市场稽查和惩戒。
(6)加强对制造假市场的监管。
2007年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2015年其正式更名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