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中,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调查?
在期货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案件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期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中止调查的情形。
1. 调查涉及的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尚未出具审理结果
如果调查过程中发现所涉及的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并且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尚未出具审理结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中止调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调查和资源浪费。
2. 被调查的当事人书面申请,承诺在协会认可的期限内纠正涉嫌违规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被调查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中止调查,并承诺在协会认可的期限内纠正涉嫌违规行为,赔偿有关投资者的损失,并消除由此造成的损害或不良影响。如果协会认可该申请,可以中止调查。
3. 其他导致调查无法进行的事由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如果还有其他特殊情形导致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经会长办公会批准,也可以中止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调查的决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一旦中止调查的事由消失,经期货业协会领导批准,可以恢复调查。
总之,在期货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中,中止调查的决定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这保证了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科目:期货法律法规
考点:三、检查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