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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它的所有权是谁的?

作者:233网校 2019-11-05 19:16:49
导读:如果捡到一块黄金,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国家所有,如果捡到一块陨石,应该归谁所有呢?本篇,我们就带领大家探索一下陨石在我国民法上的归属,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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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引入

牧民朱某在自家草场上放牛时,偶然发现了一块重达17吨的陨石。他喜不自禁,当成珍贵的宝贝保管了25年。

后来,当地政府发现了这块陨石,向朱某支付了两万元的看护费后,将其搬到市区进行保护。

朱某不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政府归还陨石。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起诉,朱某于是又提出申诉。

随后,省高院将此案发回中院进行重审。

聪明的小伙伴们,你们认为这块“天外之客”应该属于谁呢?

本篇,我们就带大家探索一下陨石在我国民法上的归属,一起来看看吧~

二、知识精讲

庭审中,本案的焦点在于“原告的诉求合不合理,被告应不应该将陨石归还给原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下的矿藏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换言之,如果你捡到一块黄金,这块黄金自然属于国家的,有法可依。

但是,如果是天上的陨石,从它掉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存在一个归发现人所有还是归国家所有的问题。

一种观点是归发现人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109条与第1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但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它们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曾经都是有主物,有权利人。而天降陨石是上天的恩赐,属于无主之物,没有权利人,所以并不适用遗失物、漂流物等物的规定。

另一种观点是归国家所有

因为陨石是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具有丰富的科研价值,十分宝贵,在国家手里更能物尽其用。

然而,物权法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叫物权法定原则。根据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物权的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法定的,不能说归国有就国有。

那么,对于陨石我国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物权法》第46条:矿藏、水流、海域归国家所有。陨石自然与水流、海域无关。

但,陨石属于矿藏吗?

再看看《矿产资源法》第2条对矿藏的定义: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陨石从天而降,自然会降落在地表上。

然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1条中又明确指出: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陨石当然与地质作用有天壤之别,又排除了适用。

所以陨石就不归国家所有了吗?

继续翻开《物权法》的第48条,其中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陨石虽然与“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相差较远,但又属于自然资源。这样似乎得出了陨石归国家所有的结论,却有点牵强。

一块从天而降的陨石,掀起了我国民法的轩然大波,反映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然而法律尚不完善,陨石却已经降临。该怎么处理呢?

还是要回溯到民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时候,陨石自然归发现人所有。如果国家想要进行科研工作,则需要与老百姓协商购买,不同意的,应通过征收征用的方式并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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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题解

某地因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经常有陨石掉落,当地人多以陨石买卖为业且收入颇丰。一天,一块陨石从天而降,落入乙家的菜地里。邻居甲看到后将其捡到。关于陨石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归甲所有

B.归乙所有

C.归甲、乙共同共有

D.归国家所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陨石天降,属于无主物,且属动产,甲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满足占有的以上要件。且立法认定的矿石是基于地上的矿石归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为私人控制,但是天外的飞石,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且民间多有陨石公开交易行为,法律并未禁止,因此不宜认定陨石属于“矿石”,故甲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又乙没有先占的意思,不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故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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