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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应该怎么学?法考哪个老师讲得好?法考复习方法?陈飞老师简介:从事司法培训十余年,教学经验丰富。讲课条例清晰,层层递进,语言生动幽默。擅于快速准确的识别民法重点、难点和考点,同时对司法考试命题规律也有深入研究,在教学中常融入案例、口诀等多种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强化学员应试能力。/ 0岁以下 /胎儿不能视为法律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1.《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根据我国刑法查看更多>
来源 备考攻略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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