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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8-12 09: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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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甲送给私企员工乙30万元,请乙想办法劝说其在法院任院长的哥哥丙,照顾一下甲的案件。乙告诉丙:“律师甲给了我和你30万元,你就关照一下甲的案件。这30万元,我们一人一半。”丙同意,并关照了甲的案件。对于乙如何劝说丙的事实,甲并不知情。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乙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C.丙的行为均成立受贿罪

D.乙、丙不构成触犯同一罪名的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刑法》第390条之一)。在本题中,甲的行为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乙的行为属于受贿罪的教唆犯(不构成行贿罪),丙的行为属于受贿罪的实行犯,二人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据此,D项错误。

2、甲是某机关领导,乙是甲的远房亲戚。乙为获得一项工程,携带两箱王老吉饮料来到甲家里。在聊天过程中,乙拿出一块价值60万元人民币的手表,表示要送给甲并希望在工程中标上能得到甲的帮助,甲拒绝。乙趁甲不备,偷偷将手表放在茶几下层离开。甲不知情。保姆以为甲知道此事,将手表放入甲的床头柜。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 .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 .认定乙构成行贿罪与甲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 .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贿赂犯罪的认定。

乙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以行贿故意实施了行贿行为,成立行贿罪,A选项正确;

由于甲不知情,没有受贿的故意,不成立受贿罪,B选项错误;

成立行贿罪,并不意味着对方一定成立受贿罪,C选项正确;

保姆没有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选项错误。

3、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21题)

A.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A项,根据《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关系密切”既包括友好关系,也包括制约关系。故A项正确。

B项,甲能够用隐私要挟国家工作人员,是对国家工作人员有制约力的“关系密切的人”。甲收受请托人财物,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故B项正确。

C项,司法工作人员丁利用职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不再追究的,成立《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甲成立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故C项正确。

D项,行为人因贪贿型犯罪而进一步犯渎职型犯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依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或者枉法仲裁的,从一重),都实行数罪并罚,所以对甲应该按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进行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4、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19题)

A .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 .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 .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 .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行贿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ABC项,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以行贿故意实施了行贿行为,成立行贿罪。由于乙并没有认识到财物,没有受贿的故意,不成立受贿罪。虽然行贿罪与受贿罪是对向犯,但是各自有自己的构成要件,成立行贿罪,并不意味着对方一定成立受贿罪。故ABC项正确。

D项,保姆没有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保姆误以为自己是在为主人的受贿罪提供赃物方面的帮助,由于主人没有受贿罪,所以保姆的帮助行为也不能成立犯罪。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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