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A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 第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本题中,虽然乙在A过法院起诉,但甲向我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有权管辖。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36.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答案: A .
解析:《民法通则》 第147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A.
37.依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C .
解析:我国《民用航空法》 就民用航空器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如下规定:(1)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第185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2)关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钾权,第186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钾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3)关于民用航空器的优先权,第187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题选C.
38.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并由一巴西海运公司经营的海船,运送一批属一家日本公司的货物从日本到中国,在韩国附近海域发生意外。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该海船驶入韩国某港口避难,发生共同海损,后在中国某港口进行理算。该共同海损理算应适用什么法律?
A.船旗国法律
B.共同海损发生地法律
C.巴西的法律
D.理算地法律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共同海损理算,有的国家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多数国家规定适用共同海损理算地法。我国《 海商法》 第274 条规定:“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所以D正确。
39.侨居甲国的中国公民田某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其生前在丙国某银行寄存有价值10万美元的股票、珠宝一批,在中国遗留有价值200万人民币的房产一处。田某在中国的父母要求继承这批股票和珠宝。我国与甲乙丙三国均无有关遗产继承的特别协议。依我国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宝的继承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
B.甲国法
C.乙国法
D.丙国法
答案: B .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9条进一步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依据国际私法理论,住所是指以永久居住的意思和状态而为居住的居所,因此田某虽然是在乙国旅行时遇车祸身亡,但乙国并不是其死亡时的住所地,其住所地仍在甲国。故选B.
40.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应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答案:C .
解析:本题考点为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解决无人继承财产归属问题的冲突规则有两种:一是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这为主张继承取得的国家所采用;二是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这为主张先占取得的国家所采用。我国《 继承法》 和《 民法通则》 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1988 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91条作了解释性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依中国法即遗产所在地法处理。所以,本题选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