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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14)

来源:233网校 2023-03-06 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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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69、关于不作为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同入户抢劫丙,进入被害人丙家,甲将丙捆绑后,二人共同实施了抢劫行为。之后,乙临时起意杀了丙,甲站在一旁观看没有制止。乙的杀人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甲对此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B、母亲甲生一女,怕婆家嘲笑,甲让自己的亲妹妹乙把孩子遗弃至菜市场。妹妹在法律上不是扶养人,仍构成遗弃罪(不作为犯)

C、失主甲空手追赶小偷乙,乙逃至河边,为摆脱甲的追赶而跳河,欲游到对岸。乙游至河心时因体力不支,向甲呼救。甲心想:“淹死也算活该。”甲未对乙施救,乙溺亡。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D、父亲甲过失将自己的孩子摔在地上,看孩子没有哭闹,就没有送往医院。三天后孩子死亡,经查明,死亡原因是脑部受到重创导致的,但查明受伤太严重,就算当被摔当时送往医院也救不活。甲的行为不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甲用乙的淘宝账号购买商品,商家按预留手机号核对信息,被骗处分财产给乙,商家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一般不承担责任,最终损失应该由甲来承担。如果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基于错误认识将货物处分给乙,使被害人甲遭受财产损失,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构成诈骗 罪,财物处分人与被害人不是同一人,属于“三角诈骗”。A、D项正确。如果否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对财物没有处分意识与处分行为,商家由于不知情被骗,只是被乙利用的工具,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盗窃的是甲对商家的债权。B、C项正确。

71、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甲在分拣包裹的过程中,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然后离开公司送货途中,拆开包裹,据为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认定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取走该包裹时,该包裹并不处于其经手、管理过程中

C、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认定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系该单位的员工,且其工作就是收取快递包裹

参考答案:A,B
解析:职务侵占罪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强调利用职务行为的管理性,而不是利用熟悉环境等方便条件。甲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并没有利用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而是单纯利用容易接近作案环境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构成盗窃罪。A、B两项正确。

72、甲销售公司的司机徐某负责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之后,乙公司就将货款当面交付甲公司的司机带回交给甲公司的老板。后来,徐某从甲公司辞职了,甲公司遂聘请A为新的司机。但甲公司老板对新司机A不太放心,就对A说:“你把货物运到乙公司之后,就不要带货款回来了,我让乙公司直接把货款汇到咱们公司的账户来。”但甲公司的老板忘了和乙公司的老板说明这一情况。A将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就主动和乙公司的老板说:“我们老板让我把货款带回去。”由于以前一直是这样操作的,乙公司老板信以为真,将8万元货款交给了A,A拿到这8万元之后逃跑后案发。关于A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骗取的财物并不在本单位的保管之下,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B、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其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C、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其最终是损害了单位的利益

D、行为人的行为成立职务侵占罪,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解析:关于本题中A的行为究竟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不同观点。 观点一:在A就职之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事实上已经达成默契,甲公司司机有权从乙公司处收取本应归甲公司所有的货款,司机的行为为职务行为。司机更换之后,甲公司没有及时通知乙公司,致新司机将公司应收货款骗走。A的行为应定性为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财物,成立职务侵占罪。根据此种观点,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观点二:行为人对其所在单位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并不影响对行为人的定罪,行为人编造虚假公司业务,利用职务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依法构成诈骗罪。区别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前者侵占的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的财产,后者侵占的是行为人保管、经营的单位财产。行为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直接影响各方的民事权利义务,但并不影响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定性。即使被告人构成表见代理,单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的承担也是民事法律规范适用的结果,并非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直接引起,也不是行为人主观故意直接指向的后果。不能因为行为人所在单位最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承担了相应责任,进而以该最终后果为标尺认为行为人的侵占对象是单位财产。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主要是管理责任之必要。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骗”的行为,侵占了被害人财产,而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其自己经营、保管的单位财产,就应当以诈骗罪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代理权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对于行为人占有、处分被害人所交付的财物,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没有刑法上的意义。判断行为人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性质,必须看该财产是否处于行为人所在单位占有和控制下。如果是,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职务侵占;如果不是,那么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诈骗。本案中,行为人骗取的财物并不在本单位的保管之下,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其行为成立诈骗罪。根据此种观点AB正确,CD 错误。

73、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公正优先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效率。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做法有哪些体现效率原则?

A、集中审理原则

B、速裁程序

C、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认罪认罚案件

D、网上远程视频开庭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解析: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其要求法庭成员不可更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庭审不中断并迅速做出裁判。集中审理原则有利于实现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故该原则体现了诉讼效率原则。A选项正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 日,这是提高诉讼效率的体现。B选项正确。 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能够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提高诉讼效率。C选项正确。 网上远程视频开庭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方式,使辩护人不需提前赶往法院,在当地看守所就可参加庭审,也无需法警押解被告人往返看守地与法院,不但方便了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降低了被告人押解风险,而且缩短了庭审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助推审判工作提高诉讼效率。D选项正确。

74、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赵某和钱某被逮 捕,孙某被取保候审,李某被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赵某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不正确的是?

A、对赵某应当变更为监视居住

B、对钱某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C、对孙某应当予以释放

D、对李某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解析:《刑诉解释》第170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免予行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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