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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15)

来源:233网校 2023-03-07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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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法考客观题《试卷一》回忆版真题及答案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下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B、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

C、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不应借鉴国外法治的经验、理念或模式

D、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C项错误,我国应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2、甲准备去盗窃渔网(渔民为捕鱼设置大量渔网),渔民乙明知甲的行为,为其提供了渔船,甲利用渔船盗窃了渔网。事实上,甲盗窃的对象为乙家中的渔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两人构成盗窃罪既遂

B、两人构成盗窃罪未遂

C、甲构成既遂,乙构成未遂

D、甲构成既遂,乙构成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D
盗窃罪中,行为人取得了对财物的实力控制即成立犯罪既遂。本题中,甲盗窃了他人渔网,取得了对渔网的控制占有,成立盗窃罪既遂。B项错误。 乙在本案中属于盗窃罪的帮助犯。一般情况下,根据共犯从属性,帮助犯的犯罪停止形态与正犯的停止形态具有从属性,正犯成立犯罪既遂,则帮助犯也成立犯罪既遂。但是在本案中,甲盗窃的是乙的渔网,由于乙本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乙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故乙在具体法益侵害及其结果上具有违法阻却事由(自损行为),乙不用为甲盗窃着手后所针对的(乙的)法益及其实害结果负责,因此,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未遂和既遂。A、C两项错误。 乙与甲的共犯关系应当仅存在于甲着手盗窃之前,此时,甲尚未着手针对乙的财产,因此乙需要为其共犯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乙构成盗窃罪预备。D项正确。

3、某村有一片荒山,山上有30亩树木,属于村集体财产。在其他村委会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王某私下将这些树木卖给木材商李某。王某对李某谎称这些树木是自家的,以市场行情价予以出售,收到李某的货款,让李某带人砍伐了树木,自行运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王某触犯职务侵占罪

B、王某触犯盗窃罪

C、王某触犯诈骗罪

D、王某触犯盗伐林木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而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中的“职务”,是指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职务。例 如,主管、管理、经营等职务。依据这种职权,能够占有或支配单位财物。纯粹的体力性劳务,没有管理权限,只是机械执行的角色,不属于这里的“职务”,其对单位财物只是占有的辅助者,而没有独立占有。本案中,王某虽然是村委会主任,但是私下卖树,而且谎称是自家的树,表明这个过程中都是私人行为,没有实质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因此,王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B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王某在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村里的财产非法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C项,王某对李某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看李某有无财产损失。少数观点认为:李某虽然花了钱,但取得了财物,没有财产损失,所以王某对李某不构成诈骗罪。多数观点认为:李某用正常价格买到赃物,吃亏了,有财产损失,所以王某对李某构成诈骗罪。对于观点展示,如果考唯一答案,做题时按照多数观点答。由于王某只有一个处分行为(出卖行为),但针对了两个对象,同时触犯诈骗罪(对李某)与盗窃罪(对本村),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一般以盗窃罪论处。 D项,区分标准:盗窃罪=A(侵犯他人林木财产权)。滥伐林木罪=B(破坏生态环境)。盗伐林木罪=A+B(破坏生态环境)。由于王某盗窃的对象是荒山上的30亩的树木,数量规模很大,破坏了生态环境,因此,构成盗伐林木罪。 正常情况下,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优先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按道理,立法者应当给盗伐林木罪配置比盗窃罪更重的法定刑,但是没有。盗伐林木罪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盗窃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当行为人盗伐的林木价值1000万元,此时如果一定要以盗伐林木罪论处,就只能判15年,这显然不合适。因此,此时只能认为二者是想象竞合关系,择一重罪论处,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由于本题没有交代量刑上的罪刑相适应问题,因此,按照正常的法条竞合来处理盗窃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关系。

4、陈某欲得到一工程,送给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刘甲100万元,希望其能够向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说情。刘甲将100万元现金以及陈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工程我会帮助的。”陈某遂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下列正确的是?

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刘甲构成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受贿罪的本质在于“权钱交易”。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请托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事后知情,如果不反对,说明其认可该财物,应认定为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之一并成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请托人将财物交给特定关系人(有影响力的人),原则上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但是,如果请托人明知该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则请托人构成行贿罪。 本题中,国家工作人员刘乙,明知陈某送给其哥哥刘甲的100万元,是其职务行为的对价,仍然接受请托,说明其认可了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罪。刘甲与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刘甲构成受贿罪,也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定受贿罪。请托人陈某向有影响力的人(刘甲)行贿,因其主观上并不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刘乙有受贿的故意,故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陈某只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B、C、D三项错误,A项正确。

5、甲乙两人合谋,甲制作假药,乙负责假冒医生,欺骗患者之后,使用该假药给病人注射(该药的售价也畸高)。经调查发现,此假药足以危害到病人健康致人重伤。关于甲、乙二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的想象竞合

B、销售假药罪与生产假药罪数罪并罚

C、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并罚

D、诈骗罪与销售假药罪想象竞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诈骗数额必须得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本题中,题干中给定的情节只是提到该假药的危害程度,但并没有提及甲乙二人销售假药,数额较大的情形,故甲乙二人不成立诈骗罪。AD两项错误。 生产、销售假药罪为选择性罪名,甲乙二人合谋既生产又销售假药,只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一 罪,无需以生产假药罪与销售假药罪并罚。B项错误。 甲乙二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合谋非法行医,成立非法行医罪。同时,因非法行医与生产、销售假药之间并不具有类型化的牵连关系,故对甲乙二人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行医罪并罚。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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