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1)参保人员从现有工作地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从现有工作地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 手续。
(2)男性满50,女性满40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3)待遇领取地点,分四种:
①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②不在户籍地,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③不在户籍,缴费未满10年,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地办理;
④不在户籍,累计缴费均不满10年的,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2025年真题示例:
赵某曾分别在甲省、乙省、丙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年、10年、15年临近退休,赵某返回户籍所在地丁省就业参保2年。2024年5月,赵某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2部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赵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 )
A.甲省
B.乙省
C.丙省
D.丁省
题干中“赵某返回户籍所在地丁省就业参保2年”,对应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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