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助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委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即日起组织2022年以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奖补集中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奖励对象
惠安县2022年以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的(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报考区域、登记区域和工作地点均为惠安县,且目前仍在惠安社工岗位。
02 奖励标准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的(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的(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一次性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
(三)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的(不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一次性补助标准为8000元/人。
03 社工岗位的说明
社工岗位指登记地在惠安县的社工机构或由惠安县域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与社工机构签订社会工作服务采购协议,专门设立、专职从事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服务岗位。
04 申报时间、材料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10日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后应聘到社工岗位满一年奖补申请表(微信扫码下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
(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四)社保医保满一年缴纳记录证明(需体现社工机构);
(五)本人银行卡(在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姓名、开卡银行全称、银行卡卡号和联系方式);
(六)与社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所属社工机构登记区域不属于惠安县的,需提供惠安县域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与社工机构签订的社会工作服务采购协议,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申请人专职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专门性社会服务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签名后报送惠安县人民政府(城建集团大楼)2号楼8楼社会工作部业务一股807室。
(一)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岗位奖励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补助资金,除追回有关款项外永久取消补助资格,并按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接受考后资格审查考生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202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证书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后,尚未满一年,暂不在本次集中申报范围。
(三)该奖补采取一年一次集中申领,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逾期未办理申请,本年度不予办理,如有疑问可在考试通过群内咨询或致电惠安县委社会工作部(0595-87618082)。
原文标题:惠安县社工岗位奖励开放申领啦
文章来源:惠安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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