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库/社会工作者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相关课程

本视频可免费试听30秒,看完整版请购买课程

办理程序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社会工作者
授课老师:何平
所属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八章 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二)特困人员供养的法规与政策/办理程序
所属版本:人大版

办理程序介绍

1、申请受理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审核确认
(1)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2)确认
①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
②符合养条件的,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并予以公布;
③不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3、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1)评估指标(6项): 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
(2)能力等级划分: 6项全能——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1-3项不能——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及以上不能——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其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
4、终止救助供养:
终止救助情形
(1)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2)恢复劳动能力;
(3)服刑;(4)收入和财产不再符合条件;
(5)法定义务人恢复能力或新增有能力的义务人;
(6)自愿申请退出。
特殊情况: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专题更新时间:2026/06/04 16:52:16

办理程序考点试题

多选题 1.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特困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
A . 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B . 经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
C . 因邻里纠纷被行政拘留15日
D . 法定义务人由无履行义务能力变为具有履行义务能力
E . 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声明自愿退出救助供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应当终止救助供养。
B选项正确,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应当终止救助供养。
D选项正确,第二十四条第五项,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应当终止救助供养。
E选项正确,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应当终止救助供养。
C选项错误,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应当终止救助供养。行政拘留不属于刑罚,不在监狱服刑,不适用终止条款。

单选题 2.某县民政部门对新纳入的特困人员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用于确定照料护理标准,评估指标包含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等6项内容,某特困老人有4项指标无法自主完成,其自理能力等级为(  )
A .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B .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C .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D . 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C选项正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规定,有4项及以上指标不能完成的,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该老人符合此项标准。
A选项错误:具备自理能力需全部6项指标均可自主完成,与题干情形不符,属于常规干扰项。
B选项错误: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为3项及以下指标不能完成,混淆了部分与完全丧失的数量界限。
D选项错误:政策中无轻度丧失自理能力的等级划分,属于编造的干扰表述,不符合原文规定。

多选题 3.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特困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救助供养?( )
A . 依法被判处拘役,在看守所执行
B . 恢复劳动能力,并已稳定就业
C . 年满18周岁,不再接受义务教育,也未就读高中或中职
D . 法定义务人由无履行义务能力变为具有履行义务能力
E . 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退出救助供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B选项正确,具备或者恢复劳动能力应当终止救助供养。
C选项正确,未成年人可享有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未继续接受规定教育的,应当终止。
D选项正确,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应当终止。
E选项正确,自愿申请退出救助供养的,应当终止。
A选项错误,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才终止,拘役在看守所执行不属于监狱服刑,不终止救助供养。

多选题 4.某县民政部门在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中,发现居民张某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近亲属照料,常年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予以正式认定。在制定张某的综合救助供养方案时,工作人员需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覆盖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下列内容中属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有()。
A . 为张某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其衣、食、住、用等基本生活需求
B . 为张某设置公益性岗位,安排其参与社区服务,实现就业增收
C . 根据张某的生活自理能力,安排专人提供上门照料、日常护理、医疗陪护等服务
D . 张某患有慢性疾病,为其提供医疗救助,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E . 若张某去世后,由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丧葬事宜,并承担相关丧葬费用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基本生活保障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规定需为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用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B选项错误:特困人员通常被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或缺乏就业条件,救助供养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其基本生活,而非促进就业;就业安置属于就业促进政策范畴,不属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C选项正确: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分等级提供相应的照料护理服务,是救助供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需求。
D选项正确:医疗救助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重要延伸,对特困人员的疾病治疗费用给予保障,确保其能够获得基本医疗服务,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选项正确:特困人员去世后,由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丧葬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是救助供养制度的重要补充,实现对特困人员生前身后的全方位保障。

单选题 5.某县民政部门在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动态核查工作时发现,特困人员刘某近期将自己名下的闲置商铺出租,每月获得稳定租金收入,且其家庭财产状况经核实已明显改善,不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救助供养条件。民政部门拟依法终止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处理程序中最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A . 经核实情况后,在刘某所在社区公示7日,无异议的,自下月起终止救助供养
B . 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作出终止决定,无需公示和告知,立即执行
C . 终止救助供养属于行政管理事项,无需向刘某本人作出书面告知
D . 终止刘某的特困供养待遇后,其不再享有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支持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A选项正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明确规定,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核实相关情况,在其所在村(社区)或供养服务机构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自下月起终止救助供养,该程序符合规范。
B选项错误: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得跳过核实、公示等法定程序,直接作出终止决定并立即执行不符合政策要求。
C选项错误:终止救助供养的决定,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当事人及相关组织,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不得不告知。
D选项错误:刘某被终止特困供养后,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条件,民政部门应依法及时将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体现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性,并非不再享有任何救助支持。

大咖讲解:办理程序

杨立伟
特岗教师
社会工作者
教师公开招聘
233网校独家授课老师,曾任职多家公考类教育机构从事专职讲师,主讲社工、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干警文综等课程。
查看老师课程
何平
社会工作者
北京某知名大学副教授、南开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美国夏威夷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
查看老师课程
相关知识点推荐
高频

供养对象的范围与认定条件

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无生活来源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三)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 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说明: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高频

救助供养内容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5)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住房救助;
(6)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教育救助。

高频

供养标准和供养形式

1、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2、供养方式: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

高频

管理责任与监督机制

1.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2.制度衔接:特困人员可同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保障待遇
但被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人员,不再适用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3.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行 为,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
4.激励方式: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添加社会工作者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