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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心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5)

来源:233网校 2010年1月2日

四、论述题
1.请论述教学过程中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答∶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实物直观虽然真切,但是难以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而模象直观虽然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却有利于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因此,一般而言,模象直观的教学效果优于实物直观。但是,这只限于知识的初级学习阶段。当学习有了一定基础后,由简化的情境进入实际的复杂情境,即更多地运用实物直观,自然是必要的。
(2)加强词与形象的配合
为了增强直观的效果,不仅要注意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合理选用,而且必须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在形象的直观过程中,教师首先应提供明确的观察目标,提出确切的观察指导,提示合理的观察程序。其次,形象的直观结果应以确切的词加以表述,以检验直观效果并使对象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化。再次,应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理的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要想在直观过程中获得有关的知识,首先必须注意和观察直观对象。而要想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①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
②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
③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
④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在直观过程中,教师通过对一定直观教材的操纵,其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学生的观察能力。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认真组织和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知识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头脑的加工改造才能掌握,因此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2.论述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答∶知识概括指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的认识的活动过程。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概括的目的在于区分事物的本质和非本质,抽取事物的本质要素,抛弃事物的非本质要素。因此,教师在指导学生概括时,不仅要注意抽取本质的一面,也要注意抛弃非本质的一面。为此,必须配合使用概念或规则的正例和反例。一般而言,概念或规则的正例传递了最有利概括的信息,反例则传递了最有利于辨别的信息。
(2)正确运用变式
理性概括是通过对感性知识的加工改造而完成,感性知识的获得是把握事物本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教学实际中,要提高概括的成效,必须给学生提供丰富而全面的感性知识,必须注意变式的正确运用。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概括过程即思维过程,也就是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以及本质与非本质的比较过程,对于知识的概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较主要有两种方式∶①同类比较;②异类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为了促进知识的获得,在实际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该启发学生去进行自觉的概括,鼓励学生自己去总结原理、原则,尽量避免一开始就要求学生记忆或背诵。教师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问题的讨论。在讨论的时候,不仅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而且要鼓励他们主动解答问题。在概括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让他们自己去归纳和总结,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作结论,学生背结论”的被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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