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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28日

附件2

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


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一寸照片

籍贯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既 往 病 史
本人如实填写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裸眼
视力

右:

矫正
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血压

 

检查者: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检查者: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他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检查者:

皮肤

 

面部

 

颈部

 

检查者:

脊柱

 

四肢

 

关节

 

其他

 

耳喉鼻科

听力

左耳 米,右耳 米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检查者:



唇腭

 

是否
口吃

 

检查者:

牙齿

(齿缺失——————+——————)

其他

 

胸部透视

 

检查者:

肝功能检验

转氨酶:

检查者:

体检
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
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1. “既往病史”一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使已认定,经查实仍将取消资格;2.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3.化验单贴在本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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