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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题(6)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23日
  问题(1)
  事项①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的要求。因为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是业主的工作内容,因此延误提供施工场地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工作A处于关键路线上。
  事项②不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租赁设备延迟进场属于承包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事项③索赔成立。因为设计变更的责任在业主。但由于受影响的工作E不在关键路线上(不是关键工作),且工期增加的时间(2天)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10天),故承包商只可以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
  问题(2)
  该网络进度计划原计算工期为38天,关键路线为:A—F—H—I或1—2—3—4—6—7—8。
  发生各项变更后,其实际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或1—2—3—4—6—7—8。
  如果只考虑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各项变更,将其被延误的工期计算到总工期中,则此时计算工期为40天,关键路线仍为:A—F—H—I。
  工期补偿:40-38=2(天)。
  问题(3)
  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补偿为:(6+8)×18+14×30+15000=15672(元)。
  (考试大()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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