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结算款应根据以下依据编制: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包括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相关工程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3)合同图纸、实际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勘察与设计资料。
(4)合同规范、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补充的技术规范。
(5) 工程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6)经批准或确认的工程变更、计日工、工程索赔等资料。
(7)发承包双方已确认计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量及其价款
(8)发承包双方已确认计人当期施工过程结算的合同调整价款。
(9)其他相关依据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