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确认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1)累计已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款:
1)累计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金额
2)累计已完成的措施项目费的金额。
3)累计已完成的其他项目费的金额(包括用于未能完全预见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的暂列金额)。
4)累计已完成合同价款调整的金额,
5)累计应计算的增值税。
(2)累计已支付的施工过程结算款
(3)本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
1)本期应扣回的预付款。
2)本期应扣回的已支付进度款。
3)本期发包人应扣减的金额。
(4)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施工过程结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