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第六节中,明确阐述了工程勘察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与勘察人各自应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不仅是合同执行的核心内容,也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
发包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遵守法律。发包人需依法行事,并保证勘察人不会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承担责任;2)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发包人应在满足专用条款约定条件时提前7天向勘察人发出通知,这标志着勘察服务期限的正式开始;3) 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的审批手续,必须按时完成,同时发包人还需协助勘察人办理必要的证件;4)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避免因拖欠款项导致工期延误;5) 提供勘察资料。发包人应按约定数量和期限向勘察人提供基础资料、任务书等文件。
勘察人的义务则涵盖了:1) 遵守法律。勘察人同样需要依法履行职责,并保护发包人免受因自身违法行为引发的责任;2) 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照相关法规缴纳税金,且税金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3) 完成全部勘察工作。这是勘察人最重要的责任,其核心目标是为后续设计与施工奠定坚实基础。
例如,在某市政道路项目中,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地质勘察所需的初步资料,导致勘察服务期限被迫延长,最终增加了勘察费用。这一案例表明,发包人若未能履行其义务,将直接对项目的进度和成本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才能实现高效合作。
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考点:(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
1、某建设单位与供应商签订 350 万元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延迟 35 天交付,建设单位延迟支付合同价款 185 天, 根据《标准材料采购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建设单位应向供应商实际支付违约金的总额是()。
A.25.20万元
B.35万元
C.42万元
D.51.8万元
迟延付款违约金=350×0.08%×185=51.8万元,
但由于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即350×10%=35万元,所以建设单位实际支付供应商违约金为35-9.8=25.20万元。
2、某工程建设单位与设备供应单位按照《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签订的合同设备价格为400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迟延付款8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是( )万元。
A.160
B.200
C.240
D.320
第5周至第8周(4周):每周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即:4000×1%×4=160万元。80+160=240万元。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规定,迟延付款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合同价格为4000万元,则违约金上限为:400万,未超过,取240万
3、根据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关于当事人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5%
B.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
C.从迟交设备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D.迟延交付材料的违约金每天按迟延交付材料金额的0.1%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