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需要材料
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22215/cecaopsys),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职业资格证书(含编号页和个人信息页);
3、有效的身份证件(含正反面)或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5、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6、电子证件照片(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底色不限)(我省无需邮寄纸质证件照)。
(二)增项注册
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个人版登录时选择要注册的专业,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单独核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本证书有效期分别计算。
(三)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每个注册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
(四)变更注册(含本省或本部门内变更、跨省或跨部门变更<需提供以下1、2、3>,企业更名业务<需提供以下1、3、4>)
1、变更注册申请表(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不得修改或由第三方下载填写);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申请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含延续和变更记录页);
4、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单位更名核准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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