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省2013年度的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于8月开始办理,在对申报材料的初审过程中,发现造价工程师申报系统中注册人员的扫描件(包括注册证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等)未上传完整或扫描件太小,无法辨认。请各企业对申报人的网上扫描件等相关资料认真核对,存在相应的扫描件不完整或不清晰的,要将所上报的数据申请撤回,重新上传,逾期不办理将作不合格处理。
数据撤回申请请传真至:0591-876679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