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第十三批至第二十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现将核准的2011年度第十三批至第二十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凡具有设计、勘察、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审图机构的资质企业,需带好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和企业IC卡;其它单位持“介绍信”或“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即日起在受理大厅领证(章)处办理领证手续;办理执业印章的刻制请直接与“上海长江刻字厂”联系(联系人:任筱琳手机:13801907952电话:64085041传真:64829622)。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特此通告。
附件:注册人员名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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