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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辅导:合同担保内容

来源:233网校 2011年9月5日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是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一)担保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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