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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法》基础讲义7.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来源:大家论坛 2013年8月18日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应税所得范围及类别
  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应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取得上述所得的都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等。
  (二)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权益性投资所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税所得来源地标准的确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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