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6年中级经济师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路径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江西2026年继续教育从即日起开始,至2026年底截止。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完成2026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无需个人申报,学习不收取费用。详细公告见正文:
一、学习对象和时间安排
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2026年继续教育从即日起开始,至2026年底截止。学习任务原则上在学习年度内完成,因伤、病、孕及其他原因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当及时补学。
二、学习科目
(一)公需科目。我省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三个专题。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行判定完成2026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无需个人申报,学习不收取费用。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原则上于2026年一季度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2026年本行业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在本部门官网和继续教育平台同时面向社会发布。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应当明确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机构、学时折算审批要求、年度培训目录、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供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三、学习方式
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依托江西省人事人才一体化平台--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平台)(https://link.233.com/17936/jxjygl)开展学习和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平台设立账号并开展学时管理。
卫生、中小学教育、会计、自然资源工程、水利工程、林业工程、建设工程、气象工程、专利管理、知识产权、律师等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已有稳定成熟的专业科目学习平台,并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或学时(学分)认定另有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遵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学习指南(或年度学习通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四、学时折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学时折算应当符合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具体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3〕2号)有关要求执行。
国家部委举办的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由个人申报、单位审批,需提供国家部委或其下属单位盖章的开班通知,以及出差审批、参训通知、结业证书、单位开具的参训证明等至少一种证明材料。
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由主办或承办单位通过继续教育平台按申报培训班流程导入学员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由主办单位在继续教育平台按申报培训班流程导入学员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自主评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不超过60学时),需列入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有规范的组织流程,由用人单位上传佐证材料后按申报培训班流程导入学员学时,无需个人申报。未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或材料不规范的培训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发现后将取消相应学时并取消申报培训班权限。
用人单位举办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不超过10学时)和本单位人员的学习强国积分折算,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继续教育平台录入学时,无需个人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