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中,国民收入核算是一个高频考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其中,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原始收入的角度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各单位的增加值等于一定时期内的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四项之和。所有单位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具体来看,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大构成要素及其经济含义如下:
1.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应从单位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农户和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纯收益主要是劳动所得,也都列入劳动者报酬中。这部分收入最终为居民所得。
2.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价值,按规定比率提取的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和重置,为企业、单位所得。
3. 生产税净额: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是企业从事有关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是企业的利前税,不包括所得税。这部分收入为政府所得。
4. 营业盈余:指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企业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一并计入营业盈余项中。这部分同样为企业、单位所得。
综上所述,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通过生产活动获得的原始收入及其初次分配项目。考生在备考时,务必准确区分这四个构成项目的内涵及归属主体,以应对各类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科目: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考点: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