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的理论解释
理论解释 |
观点 |
金融不稳定理论 |
1、金融不稳定理论认为: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信用创造机构和借款人相关的特征使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即不稳定性是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 2、海曼·明斯基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 从周期性视角解释了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孕育和发展。 3、弗里德曼和施瓦茨:认为是货币的过度供给造成了金融体系的动荡,是货币政策的失误引发了金融不稳定的产生和积累。 |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市场中的人因获得信息渠道的不同、信息量的多寡而承担不同的风险。 (2)后果: ①逆向选择:交易之前的信息不对称。 ②道德风险:交易之后的信息不对称。 |
金融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理论 |
(1)许多金融风险都与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有关,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是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来源。 (2)金融资产价格波动的原因: ①过度投机的存在。 ②大量信用和杠杆交易。 ③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 ④市场操纵机制的作用。 |
金融风险的国际传播理论 |
(1)金融全球化条件下,通过贸易渠道或者金融渠道,大规模的资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无限制地自由流动,为国际金融风险传播提供了重要载体。 (2)金融交易电子化、网络化使国际巨额投机资本能够迅速地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为风险的国际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撑。 (3)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使国际投机资本可利用的工具更多以杠杆作用利用其他金融资本进行投机活动,放大了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效应。 (4)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出现“溢入溢出效应”,国外的货币政策会影响国内,或国内货币政策没有或只有一小部分作用于国内经济变量,对本国的金融风险的作用弱化,一国的金融风险会影响另一国的经济变量和金融市场环境,从而引致国际金融风险。 |
(一)金融风险的理论解释
理论解释 |
观点 |
金融不稳定理论 |
1、金融不稳定理论认为: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信用创造机构和借款人相关的特征使金融体系具有天然的内在不稳定性,即不稳定性是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 2、海曼·明斯基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 从周期性视角解释了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孕育和发展。 3、弗里德曼和施瓦茨:认为是货币的过度供给造成了金融体系的动荡,是货币政策的失误引发了金融不稳定的产生和积累。 |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市场中的人因获得信息渠道的不同、信息量的多寡而承担不同的风险。 (2)后果: ①逆向选择:交易之前的信息不对称。 ②道德风险:交易之后的信息不对称。 |
金融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理论 |
(1)许多金融风险都与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有关,金融资产价格的过度波动是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来源。 (2)金融资产价格波动的原因: ①过度投机的存在。 ②大量信用和杠杆交易。 ③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 ④市场操纵机制的作用。 |
金融风险的国际传播理论 |
(1)金融全球化条件下,通过贸易渠道或者金融渠道,大规模的资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无限制地自由流动,为国际金融风险传播提供了重要载体。 (2)金融交易电子化、网络化使国际巨额投机资本能够迅速地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为风险的国际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撑。 (3)金融衍生品的快速发展使国际投机资本可利用的工具更多以杠杆作用利用其他金融资本进行投机活动,放大了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效应。 (4)各国宏观经济政策出现“溢入溢出效应”,国外的货币政策会影响国内,或国内货币政策没有或只有一小部分作用于国内经济变量,对本国的金融风险的作用弱化,一国的金融风险会影响另一国的经济变量和金融市场环境,从而引致国际金融风险。 |
(二)金融风险的类型
分类依据 |
类型 |
金融风险的成因 |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 |
金融风险能否分散 |
(1)系统风险: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或交易所在的整个系统(机构系统或市场系统)因外部性因素的冲击或内部性因素的牵连而发生剧烈波动、危机或瘫痪,使单个金融机构不能幸免,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为本国政府政策、法律或法规发生变化,本国出现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本国个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违约或破产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和连锁反应,外国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向本国传递等。 |
1、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改变而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商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汇率风险 |
指有关主体在不同币别货币的相互兑换和折算中,因汇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①交易风险:有关主体在因实质性经济交易而引致的不同货币的相互兑换中,因汇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实际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②折算风险:为了合并母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用外币记账的外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转变为用母公司所在国货币 重新做账时,账户上股东权益项目的潜在变化所造成的风险。 ③经济风险:又称经营风险,是指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引起公司或企业未来一定时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变化的一种潜在风险。 |
利率风险 |
指有关主体在货币资金借贷中,因利率在借贷有效期中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
股票风险 |
指由于股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
商品风险 |
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各类商品及其衍生头寸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商品:可以在场内自由交易的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等,以商品期货的形式为主。 商品价格波动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形势、商品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国际炒家的投机行为等。 |
3、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1)操作风险发生频率和损失的关系。
从一个极端看,操作风险包括那些发生频率高,但是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对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错误;从另外一个极端看,操作风险包括那些发生频率低,但是可能导致的损失相对高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
(2)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
①内部欺诈事件。
②外部欺诈事件。
③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
④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
⑤实物资产的损坏事件。
⑥信息科技系统事件。
⑦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4、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表现:流动性短缺
主要现象:金融机构所持有的现金资产不足,其他资产不能在不蒙受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不能以合理成本迅速借入资金等。
5、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
(1)法律风险:指金融机构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
(2)合规风险: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022年,《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通过部门规章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2023教材新增)
(1)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
(2)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3)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
(4)积极培育合规文化,
(5)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6、国别风险:
概念 |
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
特征 |
①国别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别风险; ②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经济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有可能遭受国别风险带来的损失。 |
|
(1)主权风险与转移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政府或货币当局,政府或货币当局为债务人,不能如期足额清偿债务,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主权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民间主体,国家通过外汇管制、罚没或国有化等政策法规限制民间主体的资金转移,使之不能正常履行其商业职能,从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转移风险。 (2)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与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在于他国因经济状况、国际收支状况、国际储备状况、外债状况等经济因素恶化,出现外汇短缺,而实行外汇管制,限制对外支付等。 政治风险:在于他国因政权更迭、政局动荡、战争等政治因素恶化,而拒绝或无力对外支付等。 社会风险:在于他国因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等社会环境恶化,而不能正常实施经济政策,导致无力或拒绝对外支付等。 |
7、战略风险:指金融机构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风险。
体现在四个方面:
①金融机构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
②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制定的经营策略存在缺陷;
③为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匮乏;
④整个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8、声誉风险:指由于金融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一)全面风险管理
1、全面风险管理诞生的历史
划分 |
阶段 |
资产负债管理 |
①资产风险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利率受到管制,银行经营的重心在资产的质量和客户的信用状况。 ②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利率已经市场化,负债和流动性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中心。 ③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这个阶段同时考虑资产负债两端的风险。 ④全面风险管理阶段。随着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风险管理也从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向全国风险管理转变。 |
风险管理覆盖范围 |
①信用风险阶段,以信用风险为主; ②加入市场风险; ③加入操作风险; ④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
2、全面风险管理及其构架
含义 |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主体之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
架构 |
①企业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等四个目标。 ②风险管理的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八个要素。 ③企业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子公司。 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在逻辑,可以将其归纳为"有没有一做没做一效果好不好"三个层次。 |
3、金融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类—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风险报告。
风险识别 |
风险识别:辨明所面临的风险在质上属于何种类型。 方法:筛选——监测——诊断法和风险树搜寻法 |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估计经济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测算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1)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Zeta法、信用计量模型、KMV模型、CreditRisk+模型和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 (2)市场风险的评估方法:风险累积与聚集法、概率法、灵敏度法、波动性法、风险价值法(VaR法)、极限测试法、情景分析法。 (3)操作风险的评估方法:初级计量法(包括基本指标法和标准化法)和高级计量法(包括内部测算法和损失分布法) |
风险分类 |
指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结果,按照所面临的每种风险发生的频率和严重性,将其分别归入不同的“风险级别”。 (风险的分类) |
风险控制 |
根据风险分类的结果、风险策略和对收益与成本的权衡,针对确需管理的风险,在诸多的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中做出选择,并具体实施与之相应的管理方法。 |
风险监测 |
按照风险政策和程序,对风险控制的运作进行监测和控制,具体包括对风险政策的建议、对是否超过风险限额的监测、对违反风险政策的调查、对风险政策是否适当适时的监测和确认等。 |
风险报告 |
风险报告是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媒介,贯穿于整个流程和各个层面。可信度高的风险报告能够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全面、及时和精确的信息,辅助管理决策,并为监控日常经营活动和合理的绩效考评提供有效支持。 |
(二)信用风险的管理
机制管理 |
机制管理就是建立起针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机制。 (1)审贷分离机制。 (2)授权管理机制。 (3)额度管理机制。 |
过程管理 |
过程管理就是针对信用由提供到收回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对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审查的核心是借款人信用状况,决策的核心是贷与不贷、以什么利率贷。 分析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5C:偿还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品格(Character)、担保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s) 3C:现金流(Cash)、管理(Control)、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 (2)事中管理: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阶段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是贷款不要被挪用、贷款是否被有效使用、跟踪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出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贷款风险分类: 目前采用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即把已经发放的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五个等级。 (3)事后管理:贷款完全回收以后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要回顾与反思贷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固化经验,融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填补和加强制度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 |
风险控制方法 |
(1)信用风险缓释: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 风险缓释工具包括:抵质押交易、表内净额结算、保证与担保、信用衍生工具。 (2)信用风险转移:指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使用各种金融工具把信用风险转移到其他金融机构。 |
(三)市场风险的管理
1、市场风险控制
|
基本方法 |
限额管理 |
(1)交易限额: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
(2)风险限额:即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计量的市场风险设定的限额。 |
|
(3)止损限额:即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
|
(4)敏感度限额:即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和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
|
市场风险对冲 |
(1)表内对冲:通过资产负债结构的有效搭配,使金融机构处于风险免疫状态(表内套期保值)。 |
(2)表外对冲:也可理解为市场对冲。 |
|
经济资本配置 |
(1)自上而下法:通常用于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战略规划。 |
(2)自下而上法:通常用于当期绩效考核。 |
2、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 |
管理 |
利率风险 |
(1)选择有利的利率。 (2)调整借贷期限。 (3)缺口管理。 (4)久期管理。 (5)利用利率衍生品交易。 |
汇率风险 |
(1)选择有利的货币:即基于对汇率未来走势的预测,外币债权人或债务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货币组合。 (2)提前或推迟收付外币。 (3)进行结构性套期保值。 (4)做远期外汇交易。 (5)做货币衍生产品交易。 |
投资风险 |
(1)股票投资风险的管理方法: ①根据对股票价格未来走势的预测,买入价格即将上涨的股票或卖出价格将下跌的股票; ②根据风险分散原理,按照行业分散、地区分散、市场分散、币种分散等因素,进行股票的分散投资,建立起相应的投资组合,并根据行业、地区与市场发展的动态和不同货币的汇率走势,不断调整投资组合; ③根据风险分散原理,在存在知识与经验、时间或资金等投资瓶颈的情况下,不进行个股投资,而是购买股票型投资基金; ④同样根据风险分散原理,做股指期货交易或股指期权交易,作为个股投资的替代,以规避个股投资相对集中的风险。 (2)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风险的管理方法 ①运用限额管理。 ②进行风险敞口的对冲与套期保值。 |
(四)操作风险的管理
1、为了进行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2、操作风险管理框架的基本要素:
①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②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③适当的组织架构;
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⑤方法和程序以及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3、操作风险管理应当在风险管理战略的指引下进行,风险管理战略为银行设定了包括业务目标、风险容忍度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在内的最终目标和基本方法。
①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与业务目标应是一致的
②风险容忍度是风险战略的核心内容,它是银行的风险承受水平。
③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则是在坚持遵循商业银行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对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所负有的职责、所采用的技术和方法等问题的具体规定。
(六)其他风险的管理
1、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1)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如建立现金资产的一级准备和短期证券的二级准备;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将抵押贷款、应收信用卡账款等资产证券化,出售固定资产再回租等;
(2)保持负债的流动性:如增加大额存单、债券、拆借、回购、转贴现、再贴现等主动型负债,创新存款品种,通过开展其他业务带动存款等;
(3)进行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综合管理,实现资产与负债在期限或流动性上的匹配。
2、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的管理:
(1)完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合规风险管理环境、合规风险管理目标与政策制定、合规风险监测与识别、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应对、内部控制与管理、合规风险信息处理与报告、后评价与持续改进等八个互相联系的要素。
(2)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的办法包括:政策层面确立合规基调,建立合规文化,识别、评估、报告合规风险,建立合规风险预警与整改机制,将合规纳入考核范畴并实行问责机制,持续改进等。
3、国别风险的管理
国家层面的管理方法 |
企业层面的管理方法 |
①与他国签订双边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 ②设立官方的保险或担保公司对国家风险提供保险或担保; ③积极参与各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活动,将对外投资保护工作纳入国际保护体系; ③加强外交对对外经贸活动的支持; ⑤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监管中要求商业银行对有关国家的债权保持最低准备金等。 |
①将国家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②建立国家风险评级与报告制度; ③建立国家风险预警机制; ④设定科学的国际贷款的审贷程序,在贷款决策中必须评估借款人的国家风险等。 |
4、战略风险的管理
战略风险涵盖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愿景、战略目标以及当前和未来的资源制约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有效的战略风险管理应当定期采取从上至下的方式,全面评估商业银行的愿景、短期目标以及长期目标,并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体现在商业银行的日常风险管理活动中。
5、声誉风险的管理
具体包括∶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加强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减少操作失误及
违规违纪行为;制定危机管理规划,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接触,确保及时处理投诉和批评、应对声誉危机事件发生;尽量保持大多数利益持有者的期望与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感和经营目标结合起来等。
(一)内部控制框架
1、内部控制及其要素
内部控制 |
COSO |
巴塞尔委员会 |
含义 |
内部控制是由一个企业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员实施的一个过程。其目的是为提高经营活动的效果和效率、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促使与可适用的法律相符合提供一种合理的保证。 |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一家银行的业务能根据董事会指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经营。 |
要素 |
①控制环境。 ②风险评估 。 ③控制活动。 ④信息与沟通 。 ⑤监督。 |
①管理监督与控制文化。 ②风险识别与评估。 ③控制活动与职责划分。 ④信息与沟通。 ⑤监管活动与错误纠正。 |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2)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4)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基本原则:全覆盖、制衡性、审慎性、相匹配 |
(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2012 年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新增"风险管理体系”确定了银行建立与其风险状况以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本、流动性能够充分抵御风险。
梳理"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管层的责任与履职,首席风险官的设立、责任与保护,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授权、资源配置、独立性,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银行的自我约束自我纠错机制。
②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框架,包括风险文化、风险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风险政策和流程、压力测试、应急安排、管理信息系统。
③风险管理的实际应用,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日常管理,与流动性、资本挂钩,在新业务的审批、内部定价、绩效考评等重要管理活动中考虑风险。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银行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提出有效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要求或规范做法。 同时,它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评估各成员方金融体系稳健程度的重要依据。
(三)巴塞尔协议
1、巴塞尔协议Ⅰ(1988年) 强调银行必须拥有足以覆盖其风险资产的充足的资本,确定了监管资本的概念和范围,将监管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提出了风险加权资产的概念,替代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体现了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明确了统一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巴塞尔协议Ⅱ(2004年) 巴塞尔协议Ⅱ的核心在于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准确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 巴塞尔协议Ⅱ的内容体现在三大支柱上。即: ①最低资本要求。最低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限要求4%,并将最低资本要求由涵盖信用风险拓展到全面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明确和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三大职责: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体系;加快制度化进程。监管方法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用。 ③市场约束。提出信息披露要求。 监管方法: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用。 3、巴塞尔协议Ⅲ(2010年) 巴塞尔协议Ⅲ是对巴塞尔协议Ⅱ的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重新界定监管资本。巴塞尔协议Ⅲ将原来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重新界定,并区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及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限定一级资本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 (2)强调对资本的计量。 (3)提高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由4%提高到6%。另外,巴塞尔协议Ⅲ维持巴塞尔协议Ⅱ资本充足率8%不变。 (4)提出“资本缓冲”要求。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比率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普通股最低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率在2019年以前由现在的3.5%逐步升至7%。 (5)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补充。 (6)增加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Ⅲ引入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以强化对银行流动性的监管。流动性覆盖比率用来计量在短期极端压力情景下,银行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的流动性资产的数量,以衡量其是否足以应对此情景下的资金净流出;净稳定融资比率用来计量银行是否具有与其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确保各项资产和业务融资要求的稳定资金来源。 (7)安排充裕的过渡期。 |
(一)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演进与阶段性特征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举措
1、金融风险管理的制度层面:
在金融风险管理的制度层面,我国做出了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
(1)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组织结构的再造中要求有机融入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构建;
(2)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金融风险管理的技术层面:
(1)信用风险管理上,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科学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推出了贷款五级分类和相应的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建立了综合授信制度;建立了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建立了审贷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集中处置。
(2)市场风险管理上,对突出的汇率风险和投资风险加强了管理,通过创新,推出了远期外汇交易、掉期和互换交易,以及股指期货交易;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敞口提出了若干指标、比例性要求。
(3)操作风险管理上,集中推出了系统的内部控制措施。
(4)其他风险管理上,从应急到系统思考,目前已经推出了对合规风险的管理要求,更加关注国家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金融风险的监管
(1)实施有关风险监管的法规和政策。
(2)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
(3)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
(4)完善双支柱框架。
金融风险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依据,有如下类型:
分类依据 |
类型 |
金融风险的成因 |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 |
金融风险能否分散 |
(1)系统风险: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或交易所在的整个系统(机构系统或市场系统)因外部性因素的冲击或内部性因素的牵连而发生剧烈波动、危机或瘫痪,使单个金融机构不能幸免,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为本国政府政策、法律或法规发生变化,本国出现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本国个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违约或破产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和连锁反应,外国的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向本国传递等。 |
1、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改变而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商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汇率风险 |
指有关主体在不同币别货币的相互兑换和折算中,因汇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①交易风险:有关主体在因实质性经济交易而引致的不同货币的相互兑换中,因汇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实际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②折算风险:为了合并母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用外币记账的外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转变为用母公司所在国货币 重新做账时,账户上股东权益项目的潜在变化所造成的风险。 ③经济风险:又称经营风险,是指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引起公司或企业未来一定时期的收益或现金流量变化的一种潜在风险。 |
利率风险 |
指有关主体在货币资金借贷中,因利率在借贷有效期中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
股票风险 |
指由于股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 |
商品风险 |
指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各类商品及其衍生头寸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商品:可以在场内自由交易的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等,以商品期货的形式为主。 商品价格波动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形势、商品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国际炒家的投机行为等。 |
3、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1)操作风险发生频率和损失的关系。
从一个极端看,操作风险包括那些发生频率高,但是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对较低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错误;从另外一个极端看,操作风险包括那些发生频率低,但是可能导致的损失相对高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
(2)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
①内部欺诈事件。
②外部欺诈事件。
③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
④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
⑤实物资产的损坏事件。
⑥信息科技系统事件。
⑦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4、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表现:流动性短缺
主要现象:金融机构所持有的现金资产不足,其他资产不能在不蒙受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不能以合理成本迅速借入资金等。
5、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
(1)法律风险:指金融机构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
(2)合规风险: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2022年,《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通过部门规章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2023教材新增)
(1)明确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
(2)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3)全面规范合规管理流程,
(4)积极培育合规文化,
(5)加快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6、国别风险:
概念 |
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
特征 |
①国别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别风险; ②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经济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有可能遭受国别风险带来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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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权风险与转移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政府或货币当局,政府或货币当局为债务人,不能如期足额清偿债务,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主权风险。 如果与一国居民发生经济金融交易的他国居民为民间主体,国家通过外汇管制、罚没或国有化等政策法规限制民间主体的资金转移,使之不能正常履行其商业职能,从而使该国居民蒙受经济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转移风险。 (2)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与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在于他国因经济状况、国际收支状况、国际储备状况、外债状况等经济因素恶化,出现外汇短缺,而实行外汇管制,限制对外支付等。 政治风险:在于他国因政权更迭、政局动荡、战争等政治因素恶化,而拒绝或无力对外支付等。 社会风险:在于他国因社会矛盾、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等社会环境恶化,而不能正常实施经济政策,导致无力或拒绝对外支付等。 |
7、战略风险:指金融机构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不适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风险。
体现在四个方面:
①金融机构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
②为实现战略目标而制定的经营策略存在缺陷;
③为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匮乏;
④整个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8、声誉风险:指由于金融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全面风险管理
1、全面风险管理诞生的历史
划分 |
阶段 |
资产负债管理 |
①资产风险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利率受到管制,银行经营的重心在资产的质量和客户的信用状况。 ②负债风险管理阶段。利率已经市场化,负债和流动性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中心。 ③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阶段。这个阶段同时考虑资产负债两端的风险。 ④全面风险管理阶段。随着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风险管理也从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向全国风险管理转变。 |
风险管理覆盖范围 |
①信用风险阶段,以信用风险为主; ②加入市场风险; ③加入操作风险; ④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
2、全面风险管理及其构架
含义 |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主体之中,用于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偏好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
架构 |
①企业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等四个目标。 ②风险管理的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八个要素。 ③企业层级,包括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及下属子公司。 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在逻辑,可以将其归纳为"有没有一做没做一效果好不好"三个层次。 |
3、金融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类—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风险报告。
风险识别 |
风险识别:辨明所面临的风险在质上属于何种类型。 方法:筛选——监测——诊断法和风险树搜寻法 |
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估计经济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测算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1)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Zeta法、信用计量模型、KMV模型、CreditRisk+模型和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 (2)市场风险的评估方法:风险累积与聚集法、概率法、灵敏度法、波动性法、风险价值法(VaR法)、极限测试法、情景分析法。 (3)操作风险的评估方法:初级计量法(包括基本指标法和标准化法)和高级计量法(包括内部测算法和损失分布法) |
风险分类 |
指根据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结果,按照所面临的每种风险发生的频率和严重性,将其分别归入不同的“风险级别”。 (风险的分类) |
风险控制 |
根据风险分类的结果、风险策略和对收益与成本的权衡,针对确需管理的风险,在诸多的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中做出选择,并具体实施与之相应的管理方法。 |
风险监测 |
按照风险政策和程序,对风险控制的运作进行监测和控制,具体包括对风险政策的建议、对是否超过风险限额的监测、对违反风险政策的调查、对风险政策是否适当适时的监测和确认等。 |
风险报告 |
风险报告是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媒介,贯穿于整个流程和各个层面。可信度高的风险报告能够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全面、及时和精确的信息,辅助管理决策,并为监控日常经营活动和合理的绩效考评提供有效支持。 |
信用风险的管理
机制管理 |
机制管理就是建立起针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机制。 (1)审贷分离机制。 (2)授权管理机制。 (3)额度管理机制。 |
过程管理 |
过程管理就是针对信用由提供到收回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对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审查的核心是借款人信用状况,决策的核心是贷与不贷、以什么利率贷。 分析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5C:偿还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品格(Character)、担保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s) 3C:现金流(Cash)、管理(Control)、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 (2)事中管理: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阶段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是贷款不要被挪用、贷款是否被有效使用、跟踪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出现异常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贷款风险分类: 目前采用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即把已经发放的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五个等级。 (3)事后管理:贷款完全回收以后 在此阶段,商业银行要回顾与反思贷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固化经验,融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填补和加强制度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 |
风险控制方法 |
(1)信用风险缓释:指商业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 风险缓释工具包括:抵质押交易、表内净额结算、保证与担保、信用衍生工具。 (2)信用风险转移:指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使用各种金融工具把信用风险转移到其他金融机构。 |
市场风险的管理
1、市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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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方法 |
限额管理 |
(1)交易限额: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
(2)风险限额:即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计量的市场风险设定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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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止损限额:即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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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敏感度限额:即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微小变化对金融工具和资产组合收益或经济价值影响程度所设定的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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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对冲 |
(1)表内对冲:通过资产负债结构的有效搭配,使金融机构处于风险免疫状态(表内套期保值)。 |
(2)表外对冲:也可理解为市场对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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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资本配置 |
(1)自上而下法:通常用于制定市场风险管理战略规划。 |
(2)自下而上法:通常用于当期绩效考核。 |
2、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 |
管理 |
利率风险 |
(1)选择有利的利率。 (2)调整借贷期限。 (3)缺口管理。 (4)久期管理。 (5)利用利率衍生品交易。 |
汇率风险 |
(1)选择有利的货币:即基于对汇率未来走势的预测,外币债权人或债务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货币组合。 (2)提前或推迟收付外币。 (3)进行结构性套期保值。 (4)做远期外汇交易。 (5)做货币衍生产品交易。 |
投资风险 |
(1)股票投资风险的管理方法: ①根据对股票价格未来走势的预测,买入价格即将上涨的股票或卖出价格将下跌的股票; ②根据风险分散原理,按照行业分散、地区分散、市场分散、币种分散等因素,进行股票的分散投资,建立起相应的投资组合,并根据行业、地区与市场发展的动态和不同货币的汇率走势,不断调整投资组合; ③根据风险分散原理,在存在知识与经验、时间或资金等投资瓶颈的情况下,不进行个股投资,而是购买股票型投资基金; ④同样根据风险分散原理,做股指期货交易或股指期权交易,作为个股投资的替代,以规避个股投资相对集中的风险。 (2)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风险的管理方法 ①运用限额管理。 ②进行风险敞口的对冲与套期保值。 |
1、为了进行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2、操作风险管理框架的基本要素:
①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②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③适当的组织架构;
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
⑤方法和程序以及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3、操作风险管理应当在风险管理战略的指引下进行,风险管理战略为银行设定了包括业务目标、风险容忍度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在内的最终目标和基本方法。
①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与业务目标应是一致的
②风险容忍度是风险战略的核心内容,它是银行的风险承受水平。
③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则是在坚持遵循商业银行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对操作风险管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所负有的职责、所采用的技术和方法等问题的具体规定。
1、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1)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如建立现金资产的一级准备和短期证券的二级准备;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将抵押贷款、应收信用卡账款等资产证券化,出售固定资产再回租等;
(2)保持负债的流动性:如增加大额存单、债券、拆借、回购、转贴现、再贴现等主动型负债,创新存款品种,通过开展其他业务带动存款等;
(3)进行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综合管理,实现资产与负债在期限或流动性上的匹配。
2、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的管理:
(1)完整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合规风险管理环境、合规风险管理目标与政策制定、合规风险监测与识别、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应对、内部控制与管理、合规风险信息处理与报告、后评价与持续改进等八个互相联系的要素。
(2)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的办法包括:政策层面确立合规基调,建立合规文化,识别、评估、报告合规风险,建立合规风险预警与整改机制,将合规纳入考核范畴并实行问责机制,持续改进等。
3、国别风险的管理
国家层面的管理方法 |
企业层面的管理方法 |
①与他国签订双边投资促进与保护协定; ②设立官方的保险或担保公司对国家风险提供保险或担保; ③积极参与各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活动,将对外投资保护工作纳入国际保护体系; ③加强外交对对外经贸活动的支持; ⑤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监管中要求商业银行对有关国家的债权保持最低准备金等。 |
①将国家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②建立国家风险评级与报告制度; ③建立国家风险预警机制; ④设定科学的国际贷款的审贷程序,在贷款决策中必须评估借款人的国家风险等。 |
4、战略风险的管理
战略风险涵盖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愿景、战略目标以及当前和未来的资源制约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有效的战略风险管理应当定期采取从上至下的方式,全面评估商业银行的愿景、短期目标以及长期目标,并据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体现在商业银行的日常风险管理活动中。
5、声誉风险的管理
具体包括∶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加强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减少操作失误及
违规违纪行为;制定危机管理规划,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接触,确保及时处理投诉和批评、应对声誉危机事件发生;尽量保持大多数利益持有者的期望与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将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感和经营目标结合起来等。
内部控制框架
1、内部控制及其要素
内部控制 |
COSO |
巴塞尔委员会 |
含义 |
内部控制是由一个企业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员实施的一个过程。其目的是为提高经营活动的效果和效率、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促使与可适用的法律相符合提供一种合理的保证。 |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一家银行的业务能根据董事会指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经营。 |
要素 |
①控制环境。 ②风险评估 。 ③控制活动。 ④信息与沟通 。 ⑤监督。 |
①管理监督与控制文化。 ②风险识别与评估。 ③控制活动与职责划分。 ④信息与沟通。 ⑤监管活动与错误纠正。 |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2)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4)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基本原则:全覆盖、制衡性、审慎性、相匹配 |
2012 年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新增"风险管理体系”确定了银行建立与其风险状况以及系统重要性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本、流动性能够充分抵御风险。
梳理"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管层的责任与履职,首席风险官的设立、责任与保护,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授权、资源配置、独立性,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银行的自我约束自我纠错机制。
②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框架,包括风险文化、风险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风险政策和流程、压力测试、应急安排、管理信息系统。
③风险管理的实际应用,风险管理的结果应用于日常管理,与流动性、资本挂钩,在新业务的审批、内部定价、绩效考评等重要管理活动中考虑风险。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银行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提出有效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而不是最高要求或规范做法。 同时,它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评估各成员方金融体系稳健程度的重要依据。
1、巴塞尔协议Ⅰ(1988年)
强调银行必须拥有足以覆盖其风险资产的充足的资本,确定了监管资本的概念和范围,将监管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提出了风险加权资产的概念,替代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体现了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明确了统一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巴塞尔协议Ⅱ(2004年)
巴塞尔协议Ⅱ的核心在于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准确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
巴塞尔协议Ⅱ的内容体现在三大支柱上。即:
①最低资本要求。最低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限要求4%,并将最低资本要求由涵盖信用风险拓展到全面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明确和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三大职责:全面监管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培育银行的内部信用评估体系;加快制度化进程。监管方法是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用。
③市场约束。提出信息披露要求。
监管方法: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用。
3、巴塞尔协议Ⅲ(2010年)
巴塞尔协议Ⅲ是对巴塞尔协议Ⅱ的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重新界定监管资本。巴塞尔协议Ⅲ将原来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重新界定,并区分为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及留存收益)、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限定一级资本只包括普通股和永久优先股。
(2)强调对资本的计量。
(3)提高资本充足率。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由4%提高到6%。另外,巴塞尔协议Ⅲ维持巴塞尔协议Ⅱ资本充足率8%不变。
(4)提出“资本缓冲”要求。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建立2.5%的资本留存缓冲和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资本充足率加资本缓冲比率在2019年以前从现在的8%逐步升至10.5%,普通股最低比例加资本留存缓冲比率在2019年以前由现在的3.5%逐步升至7%。
(5)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作为资本充足率的补充。
(6)增加流动性要求。巴塞尔协议Ⅲ引入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融资比率,以强化对银行流动性的监管。流动性覆盖比率用来计量在短期极端压力情景下,银行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的流动性资产的数量,以衡量其是否足以应对此情景下的资金净流出;净稳定融资比率用来计量银行是否具有与其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确保各项资产和业务融资要求的稳定资金来源。
(7)安排充裕的过渡期。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同时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金融风险管理的制度层面:
在金融风险管理的制度层面,我国做出了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
(1)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组织结构的再造中要求有机融入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构建;
(2)在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金融风险管理的技术层面:
(1)信用风险管理上,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科学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推出了贷款五级分类和相应的不良资产管理机制;建立了综合授信制度;建立了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建立了审贷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集中处置。
(2)市场风险管理上,对突出的汇率风险和投资风险加强了管理,通过创新,推出了远期外汇交易、掉期和互换交易,以及股指期货交易;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敞口提出了若干指标、比例性要求。
(3)操作风险管理上,集中推出了系统的内部控制措施。
(4)其他风险管理上,从应急到系统思考,目前已经推出了对合规风险的管理要求,更加关注国家风险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金融风险的监管
(1)实施有关风险监管的法规和政策。
(2)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
(3)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A)。
(4)完善双支柱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