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
总体要求 |
1、总体原则: ①党管干部;②政治统领,服务大局;③以德为先,从严管理; 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⑤分类分级,精准科学;⑥联系实际,改革创新。 2、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管理体制 (中央管全国,地方管辖区) |
培训对象 |
1、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 2、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 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3、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4、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2021教材变动) 5、公务员按规定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个人参加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和他人的资助或者变相资助。 |
培训内容 |
突出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引导公务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培训类型 |
|
培训方式与方法 |
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调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 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内容要求和公务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 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 |
教育培训是开发人力资源的基本手段。
1、就业技能培训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高技能人才培训
4、创业创新培训
(一)总体要求
教育对象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
基本原则 |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
投入机制 |
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
管理体制 |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
(二)继续教育内容
1、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
(三)继续教育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
1、岗前培训:一般在工作人员聘用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
2、管理人员在岗期间公共科目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20学时或者3天的公共科目脱产培训。
3、转岗培训:一般应当在岗位类型或者岗位职责任务发生变化前完成,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发生变化后3个月内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或者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