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是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核心环节,根据《证券法》第88条及2024年最新修订内容,相关规则如下:
一、强制要约触发条件
-
持股比例达到30% 通过协议转让、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持股首次达到30%时,应当立即触发(2024年新增计算方式:将一致行动人持股合并计算)
-
特殊触发情形
- 通过间接收购控制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
- 持股25%-30%后12个月内增持超2%
- 预定收购比例超过30% 2024年某地产集团因间接收购未及时要约被罚1.8亿元
二、操作流程要点
- 公告时点
- 触发当日停止交易
- 次一交易日开盘前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 价格确定 必须符合下列较高者:
- 公告前6个月最高价的90%
- 公告前30个交易日日均价的90%
- 每股净资产值(适用于破净公司)
三、最新豁免情形 2024年新增三类可申请豁免情形:
- 挽救财务困难公司且3年内不得转让
- 发行新股导致原股东被动超限
- 国有资产划转等行政调整
四、违规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
- 未履行要约义务:按收购金额10%罚款
- 虚假要约: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 民事赔偿 投资者可索赔金额=要约价与实际卖出价差额
- 刑事风险 严重者可能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重要提示:2024年启用电子化要约系统,所有要约文件需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监管平台」提交,纸质文件不再受理。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官网「要约收购公示栏」查询在审项目进度。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上市公司的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