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监督协调机制中,各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协作,形成风险处置合力。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主要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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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的主导职责
- 负责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券商风险评级系统
- 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并监督执行
- 对处置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证监会在风险处置中具有最终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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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责
- 提供流动性支持,防范系统性风险
- 管理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使用
- 协调金融机构间债务处置 2024年新规新增:对于涉及跨境业务的风险处置,需报人民银行外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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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
- 维护社会稳定,防范群体性事件
- 协助资产追偿和债权登记
- 提供税收等政策支持 最新案例显示,2024年某券商风险处置中,地方政府承担了30%的维稳成本
协调机制运作亮点:
- 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
- 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发现风险的部门须牵头处置)
- 推广"数字监管平台"(实现处置进度实时共享)
(图示: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部门职责分工图,此处需插入大尺寸示意图)
重要数据:
- 2024年前三季度,通过该机制化解的券商风险涉及:
- 客户资产规模达5800亿元
- 投资者人数超过120万
- 系统重要性券商3家
备考提示:
- 重点掌握《条例》第四章关于职责分工的具体条款
- 关注2024年新增的"跨境风险处置"协作要求
- 理解"监管沙盒"在风险预判中的应用价值
从业人员须知:
- 风险事件报告须同时抄送所有相关部门
- 处置方案需取得2/3以上监管部门同意
- 每月5日前需提交处置进度报告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监督协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