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注册会计师>学习笔记>税法学习笔记

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2月15日

《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试科目之一,本文为大家带来《税法》的知识点: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大家可以识记一下。

【内容导航】

一、从量计征

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从量计征、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从量计征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每支0.003元为单位税额。

批发环节: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每支0.005元为单位税额。

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每500克或500毫升0.5元为规定的单位税额。

编辑推荐:你真的掌握知识点了吗?《税法》复习必做题库

2018年注册会计师早日复习,讲师指导考情分析,助你早日通关>>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会计核心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