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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精华知识点:包装物押金

来源:233网校 2017年4月22日
导读: 233网校注会站整理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精华知识点:包装物押金,供考生备考复习。详解人力六大模块(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劳动关系),补短板提升职场竞争力>>

【问题】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消费税到底怎么处理?

【回答】

(1)如果包装物是随同货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货物的销售额中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2)如果不是随同货物销售而是收取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

货物

条件

增值税

消费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

其他酒类

不受逾期或12个月的限制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收取时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啤酒、黄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不用计算缴纳消费税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其他货物包装物押金

单独核算12个月以内且未逾期

不并入销售额

不并入销售额

合同逾期或12个月以上

并入销售额

并入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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