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4年第三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建市监函[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王海平等1766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3月17日
上海市(33人) | |||||||||
邹 莉 | 杨兰庆 | 许 捷 | 孙雪沙 | 王 强 | 王宇晓 | 戴火红 | 纪少卿 | 马洪涛 | 庄国方 |
沈利民 | 马祖华 | 孙瑞华 | 徐 辉 | 管自强 | 李广生 | 周家亮 | 孙 钧 | 印少俊 | 邹友明 |
刘建平 | 熊 菲 | 周正生 | 马文田 | 韩国杰 | 侯 奎 | 梁 炎 | 刘 红 | 邓惟嘉 | 董伟康 |
张 敏 | 万正昌 | 李立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