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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来源:233网校 2012年2月20日
导读: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
  考试大消息,根据司法部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如下:
  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向社会公告。
  2012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
  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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