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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大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来源:233网校 2006年3月31日

 

  第六章 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原05:第二章 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2006新增】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删】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2006新增】法官职业道德的依据【2006新增】

  第二节 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原2005: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

  法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删】 保障司法公证 提高司法效率 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 加强自身修养 约束业外活动【2006新增】

  第三节 法官职业责任【2006新增本节】

  法官职业责任的概念 法官的纪律责任 法官的刑事责任 

  【原2005:第三节 法官职业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

  (刑事责任 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处理机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处理,纪律处分由各级法院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第七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原05:第三章 检察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2006新增】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删】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依据【2006新增】

  第二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原2005: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定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删】 忠诚 公正 清廉 严明 【2006新增】

  第三节 检察官职业责任【原2005:检察官职业责任承担责任的形式】

  (刑事责任 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处理机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处理 纪律处分由各级检察院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删】 检察官职业责任的概念 检察官的纪律责任 检察官的刑事责任【2006新增】

  第八章 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原2005:第四章 律师职业道德】

  第一节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原2005:律师职业道德概述】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律师职业道德的依据【原2005: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作为律师业务从业人员和律师执业机构所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律师的执业前提(具备执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处于律师事务所的有效管理中)】

  第二节 律师职业道德的内容

  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 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关注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律师的执业责任【2006新增】

  【原2005:第二节 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的主体禁止虚假承诺 代理范围与权限划分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终止委托代理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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