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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第四节  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 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第五节  检察工作的主要制度

  检务公开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 立案监督制度 侦查监督制度 刑事审判监督制度 刑罚执行与监所监督制度 民事行政检察制度 检察建议制度

  第四章  律师制度

  备注:[2006新增本章]

  第一节  律师制度概述

  律师制度的概念 我国律师制度的特征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结合)

  第二节  律师执业

  律师执业的资格条件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律师执业的限制性规定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律师事务所的概念及性质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律师事务所的分类(合伙律师事务所 合作律师事务所 国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律师收费制度 律师的概念 律师的业务范围 执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和性质 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 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 法律援助的实施

  第五章  公证制度

  备注:[2006新增本章]

  第一节  公证制度概述

  公证制度的概念 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 我国公证管理体制(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

  第二节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公证机构的概念及性质 公证机构的设立(原则 条件 程序) 公证业务范围 法定公证制度 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 公证执业责任保险 公证员的概念 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 公证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公正程序

  公证的申请 公证的受理 公证的审查与核实 出具公证书 不予办理公证 公证书的认证

  第四节  公证效力

  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公证的救济(公证书的复查 公证书内容争议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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