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2003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来源:233网校 2003年2月7日

第二节 国际责任的形式
终止不当行为 恢复原状 赔偿 道歉 保证不再重犯 限制主权

第三节 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际刑事责任问题 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第一节 领土
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 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的限制 河流制度) 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 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方式) 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 边境制度) 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 北极地区)

第二节 海洋法
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 内海及港口制度) 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 毗连区及有关制度)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 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 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及其制度 国际航行海峡的通行制度) 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第三节 国际航空法
领空及其界限问题(领空的水平界限 领空的垂直界限) 国际航空法体系(国际航空的基本制度 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 国际民航安全制度)

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

外层空间法体系 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主要法律制度(外空活动的主要原则 外空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五节 国际环境保护法
国际环境法的特点及原则 国际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大气环境保护 海洋环境保护 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 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第五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第一节 国籍
国籍的概念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国籍的取得 国籍的丧失)国籍的冲突和解决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外国人及其法律地位的概念 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外国人的待遇 外交保护(外交保护的性质 外交保护的条件和范围)

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
引渡 庇护

第四节 国际人权法
概述 国际人权条约体系 国际保护人权机制

第六章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外交关系法
外交机关(国家中央外交机关 外交代表机关) 外交特权与豁免(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使馆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第三节 领事关系法
领事机构的建立及其职务(领事馆组成及人员派遣 领事职务)领事特权与豁免(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