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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国际私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第二节 反致

  反致的概念和类型(直接反致 转致 间接反致 完全反致(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删]) 反致问题的产生 关于反致的实践 中国关于反致的规定

  第三节 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外国法的查明的概念 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解决办法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 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 外国法的解释 中国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的规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践 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法律规避

  法律规避的概念 法律规避的效力 法律规避的对象 中国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章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第一节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概念[删]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概念[删]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物权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含义和理论依据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债权

  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准据法的概念 分割论与单一论 主观论与客观论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客观标志说 最密切联系原则 特征性履行方法 合同自体法 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原2005:中国的有关规定])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的法律冲突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四节 商事关系

  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票据当事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持票人责任的法律适用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的法律适用)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国关于民用航空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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