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国际私法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16日

    第六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基本要求:

    了解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法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理解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各种解决方法的运作方式。

    熟悉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各种解决方法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际民商事争议概述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概念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特点)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类型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 仲裁 司法诉讼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2006年】替代争议解决方式(ADR) 【2007年】修改为: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节 协商和调解

    协商(协商的概念 协商的优越性和局限性 协商的原则) 调解 (调解的概念 调解的类型 调解的优越性和局限性 调解的原则)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概述(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仲裁的类型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性) 仲裁机构(临时仲裁庭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的类型 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认定) 仲裁程序(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仲裁庭的组成 审理 裁决法律适用)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 中国仲裁机构涉外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执行 中国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四节 国际民事诉讼

    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点)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有关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 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概述 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原则 一事再理与一事两诉 诉讼管辖权和仲裁管辖权 中国关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 诉讼保全 诉讼时效 国际司法协助(司法协助的概念 司法协助的途径和履行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相关公约 双方司法协助协定 中国关于司法协助的规定域外送达的概念 域外送达的方式 中国关于域外送达文书的规定 域外取证的概念 域外取证的方式)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2007年】新增: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的相关公约 双方司法协助协定

    【2006年】一事再理或一事两诉 【2007年】修改为:一事再理与一事两诉

    【2006年】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诉讼保全、诉讼时效 【2007年】修改为: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 诉讼保全 诉讼时效

    【2006年】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2007年】修改为: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和条件(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基本要求:

    了解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我国的相关规定。

    理解我国产生区际法律冲突和作出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原因。

    熟悉我国区际司法协助安排的内容与相关规则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的概念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区际冲突法解决途径 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 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在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关系问题上的理论与实践 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与区别)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

    第二节 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