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大纲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第六节 证券机构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设立 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 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与设立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和责任) 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性质与机构设置 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七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基金的募集 基金份额的交易 基金的运作) 基金的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八节 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投资基金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 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财税法

第一节 税法

税法概述(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的构成要素) 增值税法(增值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消费税法(消费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营业税法(营业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 纳税人权利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税务检查 法律责任)

第二节 会计法

会计的概念及会计的基本职能 会计法的调整范围 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年度及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和要求)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不得实施的行为) 会计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 国家监督 社会监督) 法律责任(会计单位、会计人员、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违反会计法的责任 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违反会计法的责任)

第三节 审计法

审计的概念 审计法的调整范围 审计法的原则 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违反审计法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责任 审计人员的违法责任)

第六章 劳动法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 用人单位)

第二节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 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节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集体协商发生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处理)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