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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经济法

来源:233网校 2007年7月16日

  第七章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土地权利的基本构架,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构成,以及各相关的管理制度。

  理解土地管理和城市房地产管理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和立法的政策依据,以及政府在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职能。

  熟悉各种房地产权利、交易规则、登记与审批程序和纠纷解决途径,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土地和房地产(概念土地与房屋的基本关系 特征分类)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概念与地位立法现状)【2007年新增】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

  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 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管理[国家建设用地 乡(镇)村建设用地 临时建设用地] 土地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第三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制度(一般规则 房地产转让 房地产抵押 房屋租赁 商品房预售与按揭)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概述登记类型 登记机关与模式) 物业管理制度(概述 物业法律关系的主体 物业管理业务)

  【2007年】新增:商品房预售与按揭物业管理制度(概述 物业法律关系的主体 物业管理业务)

  【2006年】房地产开发 【2007年】修改为:房地产开发制度

  【2006年】房地产交易 【2007年】修改为:房地产交易制度

  【2006年】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与法律责任(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责任)【2007年】修改为: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概述 登记 类型 登记机关与模式)

  第八章 环境保护法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理解环境保护法的政策精神,以及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熟悉环境控制和环境治理的法律手段,并能够运用。【2007年新增】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概述

  环境和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 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规划制度 清洁生产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总量控制制度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

  第三节 环境法律责任

  环境行政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刑事责任

  第四节 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 环境民事纠纷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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