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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8年4月24日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基本要求:
  了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财产保全的措施。
  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www.Examda.CoM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意义 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 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第二节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概念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先予执行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 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基本要求:
  了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
  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熟悉并能够运用:拘传与拘留的适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拘传  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  罚款  拘留)  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普通程序的概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理解:起诉的条件、各种不予受理情形的规定、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条件、诉讼中止和终结的法定事由及法律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起诉制度、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容、撤诉制度、缺席判决制度以及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普通程序的概念 普通程序的特征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
  起诉(起诉的条件 起诉的方式  起诉状的内容 起诉状的制作) 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  受理的法律效果  一事不再理原则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关于受理问题的主要司法解释)  审理前的准备(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证据交换  当事人的追加)法律教 育网整理开庭审理(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审结期限)
  第三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来源:考试大网
  撤诉(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的条件 按撤诉处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 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适用) 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适用  诉讼中止的后果) 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适用  诉讼终结的后果)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调解、简易程序的判决。
  理解: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
  熟悉并能够运用:有关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简易程序的司法解释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 起诉内容与起诉状的送达 被告的答辩) 审理前准备(举证期限的特点  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  开庭审理(简易程序中的调解 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  法庭调查与辩论庭审笔录)  宣判(当庭宣判  定期宣判)  判决(判决的送达 判决书的简化)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撤回、上诉审理的范围、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
  理解: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上诉撤回的效果、上诉审理方式的特点、上诉裁判的几种情形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于上诉的条件、上诉审理的方式、上诉的裁判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考试大论坛
  上诉的提起(提起上诉的条件 提起上诉的程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上诉的受理(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 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  上诉的撤回(上诉撤回的条件 上诉撤回的效果)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二审法院对上诉的审理范围 上诉审对案件审理的方式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地点 第二审法院在第二审程序审理中的调解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在第二审程序中对上诉案件的不同裁判(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各类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审理程序。
  理解:特别程序的特点以及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特别程序的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特别程序的特点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 审理程序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案件的审理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条件 审理程序  原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 审理程序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再审、再审申请制度、抗诉制度、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再审提起与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关系,申请再审和抗诉的理由。
  熟悉并能够运用:再审提起的规定以及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考试内容:来源:考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
  提起再审的程序(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对案件再审的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程序 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
  第三节 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和再审
  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抗诉的程序(抗诉的提出 抗诉的方式)  对抗诉案件的再审(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  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第四节 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申请再审的时效  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再审的事由  申请再审的方式和程序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另行组成合议庭 依照原审程序进行审理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督促程序的概念、适用的范围,支付令的概念、内容、条件,对支付令的异议。
  理解:督促程序的意义、督促程序的特点。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于适用督促程序和支付令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督促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审查
  支付令的概念、内容和效力  支付令的申请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 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支付令的发出
  第三节 对支付令的异议
  异议的提出(异议期限 异议提出的形式 异议的有效与无效)  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自行失效)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提起和受理、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理解: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裁判及效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审判程序。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来源:考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第二节 公示催告申请的提起和受理
  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止付与公告(停止支付 公告)  申报权利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的概念 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 除权判决的公告与效力)  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基本要求:
  了解:裁判的种类、判决的概念、判决的内容、判决的效力、裁定的概念以及适用对象、决定的适用对象。
  理解:判决与决定的差异、判决对人的约束力、判决对事的确定力。
  熟悉并能够运用:判决效力的有关法律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事裁判的概念
  民事裁判的概念 广义的民事裁判 狭义的民事裁判
  第二节 判决
  民事判决的概念 民事判决的内容(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诉讼费用的分担)  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对人的拘束力  对事的确定力 执行力)  民事判决书的制作
  第三节 裁定
  民事裁定的概念(概念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裁定的内容 民事裁定的效力
  第四节 决定
  民事决定的概念 民事决定的内容 民事决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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