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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入的条件及其义务 设立不能时发起人的责任 资本 章程 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两种设立方式在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方面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决议 累积投票权 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职权范围与运作程序 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发行的原则 股份发行的条件 股票的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的条件与程序 股票的形式 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的原则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份转让的限制 收购本公司股份 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决议的特别事项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限制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合伙制度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的特征(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 对外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与公司的比较(出资人的比较 出资方式的比较 资本的比较 组织机构的比较 财产性质的比较 盈亏负担的比较 民事责任的比较)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合伙人(合伙人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合伙人的人数 合伙人的行为能力 法律禁止作为合伙人的情形)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形式 合伙协议的订立 合伙协议的内容 合伙协议的生效) 合伙出资(出资的方式 出资的作价 出资的缴付 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与后果) 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的组成 法律对合伙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人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 事实上的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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