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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的特征 外资企业的设立(设立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程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其他责任形式 注册资本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与缴资期限(对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出资的要求 对出资期限的要求 逾期缴资的后果) 外资企业的用地(外资企业用地的解决方式 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费用) 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物资购买方面的管理规定 产品销售方面的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规定 职工与劳动方面的管理规定)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外资企业的终止与清算(终止的情形 清算规则)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破产的概念 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实体规范 程序规范 普通规范 特别规范)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国有企业的破产 非国有企业的破产 商业银行的破产) 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的管辖(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破产案件的申请(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 债务人申请的形式条件与实质条件 破产申请的效果) 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案件受理的概念 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概念 债权申报的程序规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后果) 破产无效行为(破产无效行为的概念 破产无效行为的种类 破产无效行为的时间界限 破产无效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召集人 第一次会议 以后的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议决程序(决议的效力 对决议的异议)

第四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的概念 破产宣告的依据 破产宣告的效果) 破产清算组织(清算组织的性质 清算组织的组成 清算组织的职责 清算组与债权人会议的关系) 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的范围 取回权)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概念 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 不得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 几种特殊请求权的性质与处理) 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的概念 破产抵销权的意义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别除权(别除权的概念 别除权的行使) 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的范围 破产费用的优先清偿) 债务清偿的程序与顺序(破产变价 破产分配 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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