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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来源:233网校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大纲评述】商法部分近年来的重点法条数量增加,难度也逐渐加大。最近四年选择题分值在35分左右,卷四往往会有一道案例题。《公司法》是最重要的考点分布区,其次是《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单行法。在复习商法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各个法律的重点法条和其蕴含的重要考点。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无
  【法律法规增删、修订说明】
  新增法律法规3件: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新修法律法规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修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修订)》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修订)》
  补充说明:2012年、2013年的大纲中新增的考点中,部分在考试中未涉及,这些对于今年的司法考试仍有重要的考查价值,故对此类考点进行列举,望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仍予以重视。
  2012年大纲新增考点:债权申报的范围
  2012年大纲新增法条:《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第七章第七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中,“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基金服务机构”、“基金行业协会”。
  2013年大纲修订法条:《证券投资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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