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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9日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国家赔偿【2008年删除】、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与特征。

  理解:国家赔偿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 国家赔偿责任的特征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 国家赔偿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

  第二节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的概念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第三节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主体要件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主体的种类) 行为要件(界定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执行职务行为的分类) 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的范围 损害的对象 因果关系) 法律要件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

  基本要求:

  了解: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违法归责原则)

  第二节 行政赔偿范围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处罚侵犯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 范围)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概述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的概念 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含义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对行政事实行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问题)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行政追偿(概念和条件 程序)

  第二十章 司法赔偿

  基本要求:

  了解:司法赔偿、司法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请求人、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司法赔偿的范围与程序。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司法赔偿概述

  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二节 司法赔偿范围

  司法赔偿范围概述(含义 确定标准) 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侵犯人身权的刑事司法赔偿 侵犯财产权的刑事司法赔偿)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违法采取排除妨害诉讼强制措施的赔偿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赔偿 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赔偿 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的赔偿)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三节 司法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赔偿请求人(概念和特征 确认)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概念和特征 确认)

  第四节 司法赔偿程序

  司法赔偿程序的概念 司法赔偿确认程序(一般确认程序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 人民法院的司法赔偿确认程序)司法赔偿处理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赔偿复议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赔偿决定程序(含义 步骤) 司法追偿程序(范围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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