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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5年司法厅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5日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澳门居民按司法部第44号《公告》和司法部 第94号令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各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


其他未竟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4号)》。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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