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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教师资格中学心理学复习资料:9.5中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正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2月15日

第五节 中学生不良行为的矫正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念急剧变化,中学生因自身年龄、素质等诸多因素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是非观念、纪律法制观念淡薄,极易产生不良行为。
  一、中学生不良行为的主要表现
  (一)行为放纵

  部分学生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学校规章制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熟视无睹,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不分荣辱,不辨是非好恶,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在行为上放纵自己,如上课迟到、早退、旷课、吸烟、酗酒、赌博、早恋、打游戏、泡网吧,与同学之间一言不合便挥拳相向,敲诈勒索、打架斗殴,严重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
  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把学习看做一件苦差事。因此,通常表现出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懒散、睡觉、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作业拖拉或抄袭了事、考试随便应付。
  (三)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缺乏诚信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是家中的独生子女,由于父母等长辈的溺爱和娇纵,他们很少有机会接受艰苦的磨炼,不仅意志薄弱,而且情感十分脆弱。在家当惯了“小皇帝”、“小公主”,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再加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乏对他们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和训练,许多学生在学校集体观念、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求索取、不讲奉献,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缺乏社会责任感和道义感。
  (四)追求享乐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部分学生在学习上低要求,在生活上高标准,追求名牌、高档衣饰和学习用品,互相攀比,比吃、比穿、比用、比家庭收入,甚至比谁家的车高级、谁家的房子豪华,个别学生以借贷消费甚至用敲诈勒索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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